賭博的可能原因
賭博不是病,上癮要人命!
中國人傳統上認為賭博不是什麼大事,找人摸個八圈、偶而玩玩六合彩碰碰運氣、或者是春節期間的娛樂,好像被視以為常。然而進來有人因積欠賭債、而全家自殺,或者是藝人去國外豪賭、一灑千金,這些冰山一角的新聞揭露了賭博的影響不是這麼單純,而甚至是令人怵目驚心了!我們政府在民國七十七年廢止了愛國獎券的發行,政府主導的賭博廢止之後,許多賭博活動就轉戰地下,包括風行一時的大家樂、六合彩、地下賭場、甚至有人到國外去一博運氣。政府的另一波彩券的發行正式登陸市面,也許其目的是為了籌措政府建設經費、照顧低收入或殘障人士,然而因為賭博所產生的影響,似乎還沒有人特別注意到,當然賭博之風不會因為合法化或不合法而消殆,然而光是讓賭博合法化、不去注意賭博對於人們身心的負面影響、以及社會成本的付出,以後所要做的亡羊補牢工作,將是更費財力心思,也可能是我們始料所未及的!
本文的目的,是把國外(尤其是美國)對於病態賭博的研究與實際,整理呈現在國人面前,可以讓國人對於賭博所造成的影響,有更進一步的認識,另外,也希望藉此提供當政者在擬定賭博合法政策的參考與對病態賭博對應之策。
賭博可能是病態的嗎?「心理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3rd ed., or DSM-III)在1980年,首先把病態賭博列入其中「無法歸類的衝動控制違常」(Impulse Control Disorder Not Elsewhere Classified)項目中,近二十年來已有許多社會心理方面的研究者,針對這個主題做了許多相關研究。
根據「心理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IV, APA, 1994)上的描述,病態賭博是一種適應不良的賭博行為,一個人只要吻合以下描述中的四項,就可以謂之「病態賭博者」(pathological gambler):
(一)常常想要賭博、而且為此念頭所擾;
(二)花費在賭博上的時間與金錢遠比預期超出許多;
(三)投入更多的金錢與賭注、才能達到所想要的刺激感(arousal);
(四)如果不能去賭博,就顯得焦躁易怒;
(五)呈現出「追逐」(chasing)的行為模式;
(六)不能停止或減少賭博的次數;
(七)無法達成其對家庭、社會或工作上的責任;
(八)因為賭博的緣故而減少了與人交游、和工作有關、或一些餘興的休閒活動;
(九)儘管財務上已面臨重大危機、或欠債累累,與重要他人關係、工作上產生問題,甚至涉及法律問題了,仍然無法停止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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